学校公告

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

发布者:盛楠 发布时间:2023-02-13

各二级教学单位:

根据上海市教委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将于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28日,组织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(一)参加对象

专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、高校辅导员、班主任等。

(二)主要内容

培训包括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与策略”“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应对”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”“教师的心理健康与自我调试”四个专题。

(三)参与方式

采用在线培训方式。参加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(www.smartedu.cn)首页进入“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,实名注册后点击下方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”即可进行学习,注册方式同附件1、2中相关注册内容。具体学习要求见网站“学习指南”弹窗。参加2022年或2023年教师研修的老师可以使用原账号。

(四)培训学分

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教师的学习情况给予的相应教师发展学分。

 

 

附件:1.2023年“寒期教师研修”学员操作手册(高教).docx

2.2023年“寒期教师研修”学员操作手册(职教).docx

 

 

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发展中心)

2023年2月13